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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疯传的“房东缴税通知”是真的!不过……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2019-03-30


今天,一张“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在网上火了!



通知的内容是:

出租方XXX,地址XXX


受税务部门委托,经查你(单位)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收入,未按法律规定申报纳税,限期需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由税务部门进行处罚。


署名为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落款日期2018年12月14日。


因房租可申报个税抵扣而引起的租客与房东之间的矛盾,最近正引起热议(戳报道回顾 → “你申请个税抵扣,我就涨你房租!”。而这张图的出现,很快就引起了关注。不少人担心:补缴房屋租赁税真的来了吗?难道以后房租真要涨了?




你是不是以为这个时间点出现,它肯定是P的?


真相是:它是真实存在的!


就此,南都记者1月7日咨询了布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确需要补缴税款,补缴时间自租房合同起始时间起。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后应缴未缴的税款,可携带房屋地址和银行卡直接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暂无需缴纳滞纳金;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之前应缴未缴的税款,则需要去税务部门补缴。


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若房屋出租为住房使用,房屋租赁纳税税率为4.5%.


街道:补缴通知与个税申报无关


但要注意的是,据了解,去年布吉街道办也发过类似补缴通知。上述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补缴房屋租赁税款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无关系。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向南都记者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房屋租赁收入缴纳税款是合法合规的,深圳布吉街道此举应与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无关。


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房客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后,是否会造成房价的上涨,张大伟建议,可以由税务部门对该问题予以明确。他还建议,可以通过提供纳税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信息和在工作地无产权房的证明,也能得知纳税人在工作地是否有租房行为。这样既可以让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能缓解目前公众对于房屋租金上涨的恐慌情绪。


税务局会根据房租抵扣信息征税?

回应:目前政策未要求补缴


到底税务部门会否根据个税抵扣的申报资料让房东补缴税。南都记者今天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表示,根据目前的政策,不会要求房东补征之前的税的。目前也没有统一的口径。但是如已经有出租行为,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该缴纳税的。


南都记者就公众关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相关问题也咨询工作人员。


问::房客填了信息之后,房东会知道吗?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获知?

答:这个信息应该是查不到。


问:2019年1月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房客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房东要从什么时间开始缴税?1月份以前的出租房屋收入部分需要补缴税吗?补缴有滞纳金吗?

答:房东和房客什么时候签订的租房合同、有出租行为的时候就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之后会不会有还没有明确规定。提交这个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房客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对房东没有影响。


问:房东怎么缴税?

答:北京的话,个人出租房屋一般是采用综合征收率,直接拿月租金收入乘以固定的征收率来计算要征收的各项税。如果分税种的话包含增值税(一税两费)、个税、房产税,如果是非住房还有城建和印花税。如果是住房的话,综合征收率是月租金收入的5%.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税,可以按月交也可以按年交。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卜羽勤 见习记者 李飞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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